加盟原則 為了更好的推廣和運營“溫州好久代駕”項目,使代理商及合作商有序運行,規范操作,擴大溫州好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服務品牌的知名度,公司要求所有的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代理商管理制度。 溫州好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總部是合法經營者,并擁有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a:商標、外觀設計、平臺開發等專有資源和技術 b:產品,包括總部自行設計、研發的產品統一的VI視覺識別系統。 加盟規定 代理要誠信經營并接受我公司的經營指導 。 代理要積極參加配合總公司為代理商及合作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代理要主動提出經營合理化的建議,并積極的為經營合理化而努力。 代理需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限各省,市級代理),應配置傳真機、電腦等方便雙方業務聯系的辦 公設置。 代理不得運營與溫州好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實質上有競爭關系的同類公司的服務事項。 加盟要求 代理應在當地自行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代理商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限各省,市級代理)。 代理商需指定專人負責溫州好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服務有關的管理和宣傳工作,并對下一級合作商進行服務及培訓。 代理商要具備協助合作商召開招商會及終端會議的能力。 市級代理前六個月必須完成屬于溫州好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的司機招聘工作。 市級代理商前六個月要完成應聘兼職司機30人。 區代理前六個月要完成應聘兼職司機10人、各級代理商應按總公司要求全年任務完成應聘司機任務。 總公司將定時對各級代理商的運營狀況、服務狀況、應聘情況進行檢查、核對;年終總評對超額或超數完成的代理商,公司按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對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總公司要求的任務時,按不同情況給予亮黃牌直至取消代理資格的處理。 各級代理需對下一級代理商實行規范管理,代理商的一切債權、債務糾紛均與溫州好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總公司無關(限各省,市級代理)。 |